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、副总司理李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行了立案审查视察。
经查,李东损失理想信心,背弃初心使命,政治意识冷淡,费全心血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划定精神,恒久违规接受宴请、旅游、打高尔夫球等运动安排,违规收受礼金;不按划定报告小我私人有关事项,徇私调解提升干部;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退休后违规在民营企业任职取酬;毫无纪法底线,肆无忌惮靠煤吃煤,恒久以“投资”“署理”为名大搞权钱生意营业,使用职务便当为他人在产品销售、企业谋划等方面投契,并不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李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清廉纪律和生涯纪律,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子严重,影响卑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划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聚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议给予李东开除党籍处分;按划定作废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泉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